禁止12岁以下学生用手机,可行!
2009-12-30 15:34:13 作者:王玉初 来源:人民代表网 编辑:刘明珠
北京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学生处主任陈国治建议,我国可以借鉴外国的一些做法,如从手机本身的辐射和维护未成年人健康的角度,立法禁止12岁以下未成年人使用手机。(12月26日《中国青年报》)
基于小学生6岁入学,六年学制,呼吁立法禁止12岁以下未成年人使用手机,也就是说禁止学生在小学阶段使用手机。有人可能会认为这一建议是犯了“一刀切”的毛病,或者说是少数人犯病让全体孩子吃药。但笔者认为,禁止12岁以下学生用手机这一建议很好,可行。
首先,手机上网对小学生的负面影响不可低估。手机的功能从过去的通话、收发短信,摇身一变成了上网的一个终端。最近,重庆市未管所对600名未成年犯进行抽样调查发现,有17.2%的被调查者表示在网络上学会了赌博,还有79%的未成年犯表示曾上过色情网站或在网上看过色情图片、色情漫画、黄色小说等。网络给青少年带来的负面影响可见一斑。手机上网,网络上的不良信息需要从源头治起,要整治服务商,但为了净化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特别是保护低龄儿童,需要多管齐下,立法禁止12岁以下未成年人使用手机是有益之举。
其次,手机之于低龄儿童就是一款游戏机。手机对12岁以下的小学生来说,又有多大用处呢?手机确实可以用来与家长、老师、同学,甚至是外地的朋友联系。但考虑一下12岁以下的儿童的活动范围,他们的日常生活主要是学校、家庭。在这个范围内完全可能直接面对面地交流。另外,既便低龄儿童有手机,家长一般也不会孩子单独行动,手机联系的功能很有限。现在,手机都有游戏,绝大多数小学生将手机变成了游戏机或者是听歌工具。
再者,小学阶段不用手机,还可以让小学生养成写信的习惯。经常看到有老师说现在的中小学生书写能力下降,作文干涩。事实上,若小学生都有了手机,用手机发信息或者直接打电话,来得当然直接,但它无形中减少了学生写信交流的机会。以前学生之间会交笔友,现在却变成了网友。网友的交流来得简单,也会减少期待朋友来信的等待过程,少有那份期待带来的快乐。
立法禁止12以下的未年成年人使用手机,若能立法成功,这需要家长们的积极配合,增强规则意识,主动守法。同时,也少不了学校的管理者积极配合,或者是民间的未成年人保护机构代理维权。那样一来,也就不会存在类似法律空设的问题了。呼吁立法禁止12岁以下未成年人使用手机,但愿能有回声!









已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