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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快出台商业网点规划法

2010-03-25 10:11:49 作者:梁 盛 来源:人民代表网 编辑:刘明珠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由于沃尔玛、家乐福等外资零售巨头在国内享受的超国民待遇造成了同行业的不公平竞争,国内民营零售业纷纷呼吁早日出台《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法》。

  2003年全国两会上,针对外资超市违规开店,全国人大代表、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填提出建立一部《商法通则》,以规范内外资商业企业的违规行为。但由于牵涉范围太广,这份议案最后被转为建议案。之后,王填又自费以10万元聘请法律专家拟订了“商业大店法”草案。在2004年的全国两会上,坐在时任商务部长薄熙来后排的王填就把“商业大店法”草案亲手递给了薄熙来。

  从2003年到2009年的7年时间里,王填在每年的全国两会都以议案、建议等形式,提出制定《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法》、《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管理条例》的建议。2006年11月,国务院法制办召集有关部门、业内企业及专家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随后,2007年3月,国务院法制办等部门再次召集有关部门、企业和专家征求意见,遗憾的是,条例的正式出台却一直只闻雷声,不见雨点。

  最新消息显示,全国人大财经委已经将王填领衔提出的《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法》议案列入228号议案,进入一类立法规划。虽然如此,这个条例出台仍然前途未卜。条例由国务院法制办论证、征求意见已经有两年多了,今年是最后一年,如果条例仍然议而不决,法制办明年就不会再立项了。

  近日有媒体报道说,一份内部《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法(草案)》中明确提出,“各级城市的商业主管部门为商业网点建设的主管部门,履行下列职责,根据政府要求具体制订商业网点建设发展规划;对商业网点建设人提出的申请报告和有关证明进行审批;负责召开商业网点听证会,对听证会作出听证结论。”上述草案将商业网点规划审批大权直接定为商务部门,明确提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商业网点建设项目的审批,审批时应征求发展与改革、规划、土地、环保、工商、交通等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的意见。”

2010年3月25日《人民代表报》第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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